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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前,应具备设计施工图纸或设备技术文件,并对临时运输道路,水源、电源、照明等设施,主要材料和机具,劳动力等做出合理的安排。 (2)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前,其相应的土建工程应基本完成,当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配合施工时,有关的设备基础,地坪、管道沟槽等应已完工,其砼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百分之七十,施工地点附近的建筑材料、杂物等应清除干净。 (3)污水处理设备利用建筑结构作为临时起吊承力点时,应对结构承载力进行必要的计算,并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后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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